我国知名商标遭遇境外抢注潮
时间: 2014-07-23 09 阅读量:

随着我国经济对外贸易的日益活跃,许多国内知名品牌开始走出国门。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走出国门的知名品牌在国外被抢注和冒用的现象也在不断加剧。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国内企业亟待提升商标意识,加强商标的国际注册工作,为产品迈出国门、走向国际创造有利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对外贸易的日益活跃,许多国内知名品牌开始走出国门。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走出国门的知名品牌在国外被抢注和冒用的现象也在不断加剧。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国内企业亟待提升商标意识,加强商标的国际注册工作,为产品迈出国门、走向国际创造有利条件。

知名品牌商标遭遇境外抢注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近几年,国内品牌在境外遭抢注的现象已进入高峰期,"抢注清单"触目惊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曾有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在该国或该地区注册商标,谁就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由于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的特征,商标一旦抢注成功,被抢注商标的企业就不得在该国或该地区内使用此商标,否则就构成侵权。由此,一批"国际职业注标人"应运而生。

笔者调查发现,在国内知名品牌商标遭遇的国外抢注潮中,百年老字号品牌商标被抢注的几率远高于一般品牌。如"同仁堂"商标先后被日本、美国、韩国、荷兰、挪威、瑞典等多个国家的企业抢注;"狗不理"包子,也早在24年前就被日本抢注。另外,一个公司抢注多个国内品牌商标的现象也呈现上升趋势。如"龙井茶""碧螺春""大红袍""信阳毛尖"等多个茶叶名称在韩国被同一茶商注册为商标,"红塔山""阿诗玛""云烟""红梅"等香烟商标被同一菲律宾商人抢注。

我国知名品牌商标频繁在海外被抢注,在表明我国企业品牌商标价值不断升值的同时,也表明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销售不再顺畅。2012年,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对全球五大洲的1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除中国香港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在抢注"少林"或"少林寺"商标,共发现117项、164个类似商标品牌,平均每个国家和地区10余项。

企业境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笔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知名品牌商标在境外被抢注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海信""五粮液"商标在境外遭抢注的风波未平,苹果与唯冠关于"iPad"之争又使商标抢注成热议话题,而"草根""微信"正被申请注册为商标更是掀起了商标抢注的网络浪潮。

业内专家表示,在境外掀起抢注我国知名商标狂潮的背后,凸显出我国企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眼光,对商标国际注册认识不足等方面。

为什么国内企业会普遍漠视商标国际注册?一些企业中流行的"商标短视病"很能说明问题。主要表现在:或认为自己的商标知名度还不高,注册为时过早,想等出了名再注册;或认为自己的商品不愁销路,无须注册;或认为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手续繁琐、费用高,不愿到商品进口国去办理商标注册等。在"商标短视病"的作用下,不少企业商标管理薄弱,整天忙于生产,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基本没有自我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汪泽告诉笔者,伴随着我国产品走向世界的步伐,我国品牌也走出国门,投身国际市场的竞争。我国企业多重视市场推广和产品营销,而忽视了对自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事先或者及时在相关国家进行商标注册,给商标抢注者留下了可趁之机。境外一些同行业竞争者通过抢注商标,阻碍我国企业的产品进入特定市场,或者索要高额的商标使用许可费或转让费。

企业商标境外注册意识亟待提高

商标保护有地域性,根据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企业产品要出口就要在出口国申请商标注册。我国企业在国内进行的商标注册,只是在我国享有专有权,一旦产品出口到国外,首先要到进口国进行商标注册,否则就不受该国法律的保护。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企业要在全球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拥有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商战利器--世界商标。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引导和鼓励企业运用商标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外向型企业在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和品牌国际化战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山东省青岛市共有有效国内注册商标6.6万件、驰名商标82件、省著名商标378件、市著名商标416件、马德里注册商标281件(按一标多类多国计算)。另外还拥有了一批像海尔、海信、青啤等国内外知名品牌,有力地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有关专家介绍说,企业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防止商标被境外抢注:一是强化商标先行意识,秉承"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即将打入他国市场的产品商标提前、及时注册;二是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体系,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性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三是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汪泽表示,首先要熟悉抢注所在国的商标法律,通过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申请撤销该抢注商标,并要自己做好申请注册工作,以免被再次抢注。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谈判,谋求以转让的方式取得商标权利。汪泽说,防御性注册是企业进行的一种自我主动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遭受职业抢注人的侵害。防御性注册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将自己的商标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二是将与自己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

汪泽认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商标国际注册意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继续优化服务,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提供便利。另外,还要加大商标国际维权协调力度,支持我国企业进行境外商标维权。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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