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阿根廷商标局通过了P-295/2024号行政决议,该决议规定:商标申请人收到异议答辩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阿根廷商标局支付官费,费用为阿根廷比索8900元(约合10美元)。此期限不可延期。若申请人逾期未支付相关费用,则视为放弃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被异议商标将被自动驳回。
此外,该决议还包含一项过渡性规定,适用于处于以下状态的商标:
①异议人已确认维持异议申请;
②申请人尚未对异议申请进行答辩;
③阿根廷商标局尚未下发异议裁定。
针对上述状态的商标,阿根廷商标局将自2024年8月14日起逐步发送通知,要求商标申请人在收到阿根廷商标局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官费。如申请人逾期未支付此费用,则将适用P-295/2024号行政决议的规定。
该决议生效后,阿根廷的商标异议流程更新如下:
①提交异议申请:异议人须在商标异议公告期(30天)内向阿根廷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
②冷静期:异议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后,阿根廷商标局将给予异议双方4个月时间(冷静期)协商解决冲突,异议双方可以在此期间寻求和平解决方式(如撤回商标申请、商品限定或者达成共存协议等);
③受理异议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能达成和解,阿根廷商标局将通知异议人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维持异议、缴纳异议费用、提交详细理由及证据材料。若异议人确认继续异议程序并及时缴费,阿根廷商标局将正式受理此异议申请,并启动正式的异议程序(行政程序);若异议人放弃异议,那么提交的异议申请将被阿根廷商标局认定为“反对意见(letter of protest)”,而阿根廷商标局有权决定是否成立。阿根廷商标局将在实质审查阶段根据审查结果下发审查意见书,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④异议答辩通知:异议人确定启动异议程序后,阿根廷商标局将会给商标申请人下发异议答辩通知,并要求其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支付官费(约10美元)以确认商标申请人希望继续异议答辩程序。但,过期未支付此官费,则被异议商标则自动被驳回。
⑤下发异议裁定:阿根廷商标局会根据异议案件的现有材料作出裁定,同时被异议人是否提交答辩材料不影响官方的正常审理。若对异议裁定不服,异议双方均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复审法院提起诉讼。
在该决议生效前,商标申请人可以在异议程序中放弃答辩或不采取任何措施,但其商标仍是有效状态。即便申请人无意维持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异议人为了维护商标权利,仍需承担更高的成本来继续异议程序。
最新通过的决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征收商标申请人的官费,来表达其维持商标注册申请的意愿,以此平衡异议程序中申请人和异议人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