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谅解书的价值有多大?
时间: 2026-05-20 05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林志涛 阅读量:

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谅解书常常成为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当犯罪嫌疑人通过赔偿获得被侵权人的谅解后,这份看似简单的文书,究竟承载着怎样的法律意义?它能否真正撬动量刑的天平?


本文将从法律效力、实践作用和实务策略三个维度,对谅解书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的角色进行系统梳理。


01 刑事谅解的基本内涵


刑事谅解,是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原谅,并自愿表达对其从宽处理意愿的法律行为。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被侵权人(即商标权利人)明确表示对侵权人的行为予以谅解,构成取得谅解的核心要件。


从司法实践来看,谅解书通常需要具备以下要素:

被侵权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谅解系出于自愿,不存在胁迫或欺诈;

赔偿义务已经实际履行或已达成明确的履行方案。


在刑事法律体系中,需要特别区分“刑事谅解”与“刑事和解”这两个概念。


刑事和解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程序,要求由办案机关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适用范围限于因民间纠纷引起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特定犯罪案件。


而刑事谅解则属于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法律对谅解程序并未作出特别规定,通常由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自行协商达成,无需办案机关直接参与。


根据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取得权利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由于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于刑法第三章,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和解案件范围,因此在实务中主要适用刑事谅解制度。



02  谅解书的法律效力


谅解书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具有多重法律效力,其效力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在不同诉讼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法律效果。


从实体法层面来看,谅解书是法定的酌定量刑情节。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这一量化规则为法官在量刑时考量谅解情节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从程序法层面来看,谅解书对诉讼程序具有实质性影响。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将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的事实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因素,进而影响是否提请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在评估是否提起公诉时,应当将取得权利人谅解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谅解并认罪认罚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谅解书直接影响法院的量刑裁量,是实现从宽处罚的重要依据。


此外,谅解书还产生民事层面的法律效果。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权利人通常同时遭受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有权就经济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侵权之诉。当嫌疑人通过赔偿取得谅解后,权利人一般会在谅解书中明确表示不再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嫌疑人在民事层面也获得了权利人的豁免,避免了后续可能面临的民事追偿风险。



03 谅解书的性质: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辨析


准确理解谅解书的法律性质,是把握其在案件中作用的关键。如前所述,谅解书属于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而非法定的从宽情节。这意味着,取得谅解并不必然导致从宽处理,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的幅度时,仍需综合考量全案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


然而,酌定情节并不意味着其作用微弱。相反,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这类具有明确被害人的犯罪中,谅解书往往是影响量刑的最直接因素之一。其酌定的性质,恰恰赋予了司法机关在个案中灵活裁量的空间,既能够对真诚悔罪的侵权人予以从宽处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能够对情节恶劣、拒不认罪悔罪的侵权人依法严惩,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的严肃性。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两高新司法解释提高了罚金刑的上限,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确定,这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格保护立场。在这一背景下,取得谅解书对于争取从宽处理的意义尤为突出。



04 赔偿金额的确定与获取谅解的实务策略


取得谅解往往需要支付相当数额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的合理确定是获取谅解的关键环节。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赔偿金额的确定可参考商标民事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即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两者均难以确定的,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在实务中,律师通常会综合侵权规模、侵权持续时间、权利人损失预估、嫌疑人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助制定合理的赔偿方案,促成谅解的达成。


获取谅解的实务策略应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把握时机,越早取得谅解越有利,在侦查阶段即促成谅解,有助于影响逮捕决定和后续的量刑建议;

第二,真诚悔罪,赔偿行为应当与真诚的道歉和认罪态度相结合,单纯的金钱赔偿难以打动权利人;

第三,合理定价,赔偿金额应当与侵权造成的损害程度相适应,过高可能导致嫌疑人经济压力过大,过低则难以取得权利人谅解;

第四,规范文书,谅解书应当内容明确、形式规范,明确表达谅解意愿和不追究民事责任的承诺,以便司法机关采信。



05 结语


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谅解书不仅是侵权人对被侵权人进行经济补偿后取得的一份文书,更是侵权人真诚悔罪、积极修复被破坏社会关系的法律表达。它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从宽处理的核心杠杆作用,既能够帮助侵权人获得量刑减让、避免实刑甚至争取不起诉,又能够使权利人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弥补损失,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谅解书并非万能的“免罪金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即便取得谅解,司法机关仍然会依法从严惩处。谅解书的作用,始终建立在对犯罪事实的如实认定和对法律精神的严格遵守之上。对于涉案当事人而言,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合法经营、尊重知识产权,而非寄望于事后赔偿。在已然涉案的情况下,应当理性规划,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妥善处理赔偿与谅解事宜,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所以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中,主动赔偿、取得谅解,是犯罪嫌疑人能够为自己做的最正确、最有效的一件事。它不能保证你一定没事,但它能让你取保候审、能让你不起诉、能让你判缓刑、能让你少坐几年牢。无数真实的案例已经证明:愿意赔钱认错的人,法律会给他机会;死扛到底、一分不赔的人,往往牢底坐穿。


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人正在经历这件事,请将文章转发给他们。然后,立刻行动——找律师、联系品牌方、诚恳道歉、尽力赔偿。也许,这就是改变命运的一步。


参考文献

[1] 许丽洁.假冒注册商标罪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能不能减轻处罚.华律网,2026-01-1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2012.

[3]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20.

[4] 罚金上限提高至十倍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2025-07-20.

关键词: 假冒商标;商标注册;商标;司法案件;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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