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坦桑尼亚有新的政策变动,这对进出口业务有着重要的影响。请注意,从2025年12月1日起,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将对所有进口商品实施强制商标备案制度。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为了加强边境管控,打击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通过公平竞争委员会(FCC)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宣布所有进口到该国的商品都将实行商标登记制度。
引入该制度,将帮助允海关官员和检查员在入境点更有效地识别和拦截假冒商品。这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维护了合法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一举措标志着坦桑尼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根据新规定,所有进口到坦桑尼亚的商品,无论其生产地在哪里,都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商品商标首席检查官进行登记。
登记申请应向首席检查官以规定的表格(FCC 1表格)提交。申请需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全名、商业地址和电话号码;
2、商标所有者的国籍;如果是合伙企业,则提供合伙人各自的国籍;如果是协会或公司,则提供其注册的国家或管辖区;
3、商品的制造地点以及商标商品的样品或清晰照片;
4、使用该商标的任何被许可方或关联公司。
申请必须附有以下文件:
1、经认证的当前商标注册副本;
2、支付规定的费用的证明。
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登记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所有者需要进行续期。否则,登记将被视为取消。
2、续期申请应在登记到期前不超过三十日提交。
3、如果登记的商标所有权被转让或转移,并且新所有者打算维持登记,应在三十日内使用规定的表格通知首席检查官,并支付规定的费用。
4、如果注册人名称变更而所有权未转移,注册人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首席检查官,并支付必要的费用。
5、商标所有者可以任命代理人代表其进行商标登记或任何相关程序,代理人的任命应通过授权书进行。
6、只有注册和授权的代表才能代表商标所有者提交和管理登记事宜。不遵守可能会导致在坦桑尼亚入境口岸的延误,潜在地破坏供应链和业务运营。
如果您的企业涉及对坦桑尼亚的出口业务,请立即开始准备相关商标的登记工作。确保您的商品能够顺利通过坦桑尼亚的边境检查,避免因未备案而产生的不必要延误和损失。同时,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一政策的实施情况,并及时为大家提供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