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PCT专利申请中的“援引加入”
时间: 2018-05-14 {ms:cfield.company/} 房岭梅 阅读量:

最近笔者在处理PCT申请的过程中,碰到了援引加入的问题,可能许多代理人都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可能对此不太熟悉。对于PCT专利申请中涉及援引加入的问题会出现在什么地方以及如何处理该援引加入部分也没有什么头绪。笔者就以目前所碰到的援引加入问题作个简单的介绍。

 

首先,什么是“援引加入”呢?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递交国际申请时遗漏了某些项目或部分,可以通过援引在先申请中相应部分的方式加入遗漏项目或部分,而保留原国际申请日。其中的“项目”是指全部说明书或者全部权利要求,“部分”是指部分说明书、部分权利要求或者全部或部分附图。适用的条件是:①在先申请中应包含这些遗漏的项目或部分(PCT 细则20.6);②申请人在递交国际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包含关于援引加入的说明(PCT 细则4.18);③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确认援引加入的项目或部分(PCT 细则20.6 和20.7)。该条款适用的期限为申请人递交国际申请之日起两个月或受理局发出改正通知的发文日起两个月(PCT 细则20.7)。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出现援引加入的原因是,申请人在提交PCT专利申请之后发现遗漏了提交申请时应该提交的文件,比如,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附图或部分这些文件,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递交国际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或受理局发出改正通知的发文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就可以保留该PCT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而不必重新确定申请日。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国际申请都能够申请援引加入,只有那些在提交国际申请时要求了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能够进行援引加入的申请,并且申请人所遗漏的某一项目或者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附图的某一部分包含在在先申请中。

 

就拿笔者最近处理的案子来说,该案件的国际申请日是2016年9月29日,要求2015年11月23日的优先权,提交时,申请人提交了一份完全不相关的权利要求,而没有提交本专利的权利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递交国际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即,2016年11月29日之前提交该援引加入申请,或者可以在收到受理局发出改正通知的发文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补正来补充该权利要求,在上述的两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保留该国际申请日。

 

本案中,申请人并没有在该期限内发现该问题,而是于2016年12月9日收到了受理局的通知(PCT/RO/107表),并于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相应的补正及文件。本案中,虽然申请人保留了国际申请日,却出现了一个问题,小伙伴们可以发现,申请人提交权利要求的时间已经超出了该案的优先权期限,那么这又会对该国际申请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对于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来说,因中国对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关于“援引加入”的相关规定作出保留,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对于通过援引在先申请的方式加入遗漏项目或部分而保留原国际申请日的,专利局将不予认可。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3节的规定,对于申请文件中含有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的,如果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在进入声明中予以指明并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则允许申请文件中保留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审查员应当以国际局传送的“确认援引项目或部分决定的通知书” (PCT/RO/114表) 中的记载为依据,重新确定该国际申请在中国的申请日,并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因重新确定申请日而导致申请日超出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的,审查员还应当针对该项优先权要求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对于申请文件中含有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的,如果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未予以指明或者未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则不允许申请文件中保留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删除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在后续程序中不能再通过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的方式保留援引加入项目或部分。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由于中国对“援引加入”相关规定的保留,进入中国的国际申请,如果涉及援引加入,那么将会对该申请产生不利的影响。

 

就拿上面的案件来说,如果该国际申请是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由于该国际申请要求了2015年11月23日的优先权,而申请人收到相关通知的时间是2016年12月9日,很显然,该申请的申请日将会被重新确定,并且由于申请人提交权利要求的期限超过了优先权的期限,因此,该国际申请将无法享有该优先权。这对该PCT专利申请是非常不利的。

 

当然,如果该申请是进入其他国家,而且其他国家对该规定并没有保留,那么对于该申请来说是没有影响的,相比于重新提交专利重新确定申请日来说来说,通过申请援引加入更加有利。

 

既然了解了援引加入的重要性,援引加入一般出现在什么地方呢?

 

通常,该部分会出现在PCT公开文本首页的最后部分:本国际公布部分,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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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分第二项涉及的“包括关于援引加入遗漏部分和/或项目的信息(细则20.6)”就说明了该PCT专利申请进行过“援引加入”。

 

当然,也可以通过国际公布文本的页脚标注部分看到援引加入的具体信息,如出现“援引加入(细则20.6)”等字样。

 

此外,还可以WIPO网站上公布的国际局存档的相关文件(如RO/107表)中获得。

 

由于援引加入会对申请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在处理援引加入时一定要慎重。

 

申请人在递交国际申请时,一定要对申请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查,避免出现遗漏的情况,一旦发现遗漏应尽快赶在优先权有效期限内提交,以确保不会对申请日产生影响。如果无法保证在优先权期限内提交,那么申请人应尽快在期限内进行援引加入。

 

再者,对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要注意核实该申请是否进行过援引加入,一旦发现进行过援引加入,应尽快通知申请人中国对援引加入的特殊规定,以便申请人能够及时作出正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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