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修订草案:分析与新动态
时间: 2026-03-02 04 阅读量:

本文旨在重点分析与探讨于2025年9月13日提交墨西哥参议院的、目前正在接受审议的《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修订草案中的关于商标保护方面的一些重要新动态。尽管本文无意涵盖所有拟议的改革内容,但会特别关注那些将影响到墨西哥工业产权保护体系的、值得人们格外注意的修改。


工业产权程序中的最长期限与默示批准


一项主要且具有争议的改革在于,为墨西哥工业产权局(IMPI)就工业产权权利注册申请作出答复设定了最长期限。此外,提案立法者还提出了“推定批准(presumed approval)”的概念:如果IMPI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应,所申请的权利将被视为“可自动授予”。


此项措施旨在简化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及区别性标志的注册程序。然而,它被描述为具有民粹色彩且充满争议的,因为尽管它旨在解决申请案积压处理的问题,但并未触及根本问题:IMPI的人员短缺,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该局的资源被挪用于非其本职职务所致。


就此而言,虽然此项改革回应了“缩短IMPI在工业产权权利注册方面答复时间,从而为申请人以及可能拥有冲突权利的第三方提供法律确定性”的需求,但IMPI回应申请的延迟主要应归因于该局资源的缺乏,尤其是人力资源,同时也包括物质资源。一项不加以任何区分的“推定批准”答复规定,将自动以“肯定的方式”解决所有在设定时限内遇到延迟或未获答复的权利保护申请,若不解决前述人力和物力资源短缺问题,这将带来重大风险。具体来讲,这可能导致未经实质审查的专有权利的授予(未来人们将不得不通过昂贵且耗时的争议性无效程序来挑战这些权利),而其中某些标志本就应因其不符合相关法律(例如本身不具备可注册性、具有通用性或描述性)或明显侵犯第三方在先权利而被驳回。


因此,尽管该提案表面上似乎有助于IMPI解决积压案件问题,但这可能引发的问题或许要比申请处理积压更为严重。


人力资源与改革的技术基础


就此而言,该法案并未考虑增加人员或投资于IMPI员工的培训,而这些措施本有助于解决上述延迟问题,并同时确保对工业产权权利注册申请进行充分的技术审查。此外,拟议的改革中没有任何信息会让人们认为这些改革是基于任何技术研究成果的。要知道,真正可行的研究报告需要考虑到该局现有的员工数量、分析申请所需的平均时间,或者拟定的答复发布期限是否基于任何技术标准。


因此,就这项拟议的修改而言,草案并未考虑工业产权权利作为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的重要性,并可能导致权利在未经适当审查或审查不充分的情况下被授予。这意味着某些标志的注册可能未经对其显著性或与在先权利存在混淆风险的最低限度研究即可获得批准。


因此,如前所述,这将导致基于某些无效理由而授予的权利数量显著增加,进而引发无效诉讼的增加,从而给本已超负荷工作的IMPI员工带来更重的负担,影响到有关这些对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权利的研究及其内在价值。


在线处理与新的侵权事由


此外,改革还提议对“请求作出行政侵权声明的程序”实施在线处理,这无疑将简化这些对保护工业产权至关重要的行动的处理流程。同时,草案中纳入了新的工业产权行政侵权事由,包括通过使用人工智能和隐性营销(伏击式营销)实施的行为,并将这些行为归类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区别性标志定义的新动态


关于区别性标志,拟议修订的《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第172条(该条规定了可构成商标的标志,包括修改第VIII、IX和X项)明确将新型的非传统商标列为保护对象,即位置商标、动态商标和多媒体商标。


就此而言,这些非传统商标在改革草案中虽被提及但未作定义,即便是最低限度的定义也没有,而法案本应就此给出界定。人们更希望草案能以概括性的方式纳入注册这些标志的特殊要求,这将有助于明确界定所请求保护的对象及其获准后的保护范围,这一点无论对商标权人还是对第三方来讲都是如此。众所周知,位置商标被定义为商标在产品上的特定放置方式,多媒体商标被定义为包含图像和声音组合的商标,动态商标则指由商标构成要素的运动或位置变化所组成的标志,这些定义性的措辞若能被纳入草案将是理想的。


商标注册禁令的修改与文化遗产保护


此外,该法案还纳入了承认和保护传统知识的机制,特别是与土著社区相关的知识。拟议的措施包括制定规则以防止不当占用手工设计,以及要求在使用文化资源时获得授权并分享惠益。这些规定的出台是对近期影响到墨西哥社区的文化挪用冲突所作的回应。


因此,草案考虑了对商标注册禁令相关条款(特别是《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第173条)的修改,其中突出的一点是在拟议改革中增加了第XXIII项,将禁止商标注册的理由扩展到“与构成文化遗产、传统文化知识与表现形式发展一部分或与之有明确联系的要素,以及与之相关的表现形式和土著及非裔人民与社区的集体知识产权”相同或易产生混淆的标志。


就此而言,虽然在《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中纳入一项禁止注册与文化遗产、传统知识和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商标的规定被视为重要进步(如前所述,这是对备受瞩目的外国时装设计师挪用墨西哥传统设计案件的立法回应),但人们担忧的是,在确立此项禁令的同时,有关“为这些所谓的传统文化知识与表现形式进行分类”的工作并未取得任何同步进展。


也就是说,目前还没有一个合理可靠的、不仅向公众开放,同时也向有权获得此类保护的个人或社区开放的目录或数据库,来明确界定对应的保护对象以及受益的人民或群体。因此,对于法案要提供的保护来讲,这里将缺乏法律层面上的确定性。


关于申请人在向IMPI提交申请时对商标描述的修改


最后,同样重要的是对该法第214条的修正,其中增加了一项条款,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的信息中,“关于商标图样中不寻求保护的元素及其描述内容中所存在的任何遗漏或错误”将由IMPI依职权根据商标图样部分所载的标志进行更正。对此,应指出,授予IMPI此项权力以修改申请中提出的标志描述内容,且草案似乎没有授予申请人事先就此发表意见的权利,这可能为任意修改申请留下了空间。


结论


总之,即使人们发现了关于答复时限、推定批准以及在文化遗产领域保护对象缺乏明确定义等方面的问题,但拟议的《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的修订工作及其引发的讨论,仍是墨西哥在巩固现代工业产权保护体系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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