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知识产权申请大国,申请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于尽快拿到专利授权都有不同程度的要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不同需求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审查的政策,下面我们就先来初步了解一下专利优先审查的相关内容。
2023年1月26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运行,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可登陆该系统网页版的专利优先审查业务板块进行提交优先审查的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请求对满足条件的申请专利在审查程序中提前加快处理。1. 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 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 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 专利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6.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特别说明:也可根据《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用分类号查询是否符合优先审查推荐范围。1.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按照申请人所属地区自动分配到各代办处;2. 每个地区有年度办理指导性数量限制,对同一申请主体一次提交数量较多,或每个月多次提交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需提交情况说明,若未提交情况说明则将不予推荐。4.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无效宣告。特别说明:以上专利文件的申请日、公开日必须在该优先审查案件的申请日之前,否则不能作为有效文件。特别说明:证明文件中的说明应具体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最末级标题(即第三级标题),否则会导致补正;通巴黎公约途径或PCT途径提交,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特别说明:如果该专利申请是由当前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则无需提供委托书。4. 如果涉及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走PCT途径提交优先审查,需要提供PCT 202,102,105表和PCT 220,237,210表,走巴黎公约途径提交,需提供受理通知书及缴费凭证,和受理通知书及缴费凭证的全文译文。特别注意:无论是走PCT途径还是巴黎公约途径,都需保证申请人与当前提交优先审查案件的申请人一致。1. 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收到受通并缴纳相应官费后,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优先审查模块,填写请求信息并上传优先审查材料;2. 由各地方代办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国知局同意后发出《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专利进入优先审查程序;反之则需提交意见陈述书并附上意见陈述内容及符合要求的优先审查相关文件;3. 国知局自同意进行优先审查请求后,发明专利申请在45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为发文日起2个月,中通答复期限与之相同,如超出期限未答复或案件授权或驳回,优先审查流程结束。以上是笔者总结的关于优先审查的相关事宜,希望可以帮助申请人更加深入的了解优先审查程序,欢迎各位同仁交流指正。
关键词:
知识产权,专利优先审查,专利,专利业务办理,优先审查
康信: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1994年成立,是一家能够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机构,总部设在北京,在天津、青岛、西安、武汉、杭州、广州、德国、美国、日本设有分支机构。康信现有员工510余名,其中包括经验丰富的律师、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人和专业技术人员410余名。康信公司的PCT申请代理量连续几年跻身全球PCT申请事务所前五强。
咨询电话:
010-5657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