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产出“高价值专利”
时间: 2018-08-21 {ms:cfield.company/} 宋鸣镝 李慧 阅读量:

近几年来,随着企业对专利质量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高价值专利”也逐渐地热了起来,关于什么是“高价值专利”的讨论层出不穷,其中对于“高价值专利”的解释大多是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各自的看法。本文想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角度出发,着重讨论一下在专利挖掘、专利布局和专利撰写过程中,“高价值专利”的具体产出过程。


通常认为,“高价值专利”至少包含技术价值、法律价值和市场价值三个维度,而这三个维度和“高价值专利”的产出过程密切相关,对专利的价值高低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一、如何识别出具有价值的技术


无论是否是“高价值专利”,它们都是以解决技术问题为基础的,这体现了专利的本质特征。专利所要保护的就是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在产出“高价值专利”过程中,一项具有价值的技术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在专利挖掘过程中,如何识别出具有价值的技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选择与现有技术具有区别的技术


与现有技术具有区别的技术才具有技术价值,这是专利法的最低要求,同时也是技术发展的最低要求。在专利挖掘过程中,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人员要反复问企业技术人员,“研发技术方案与你所了解的现有技术的区别在哪里”,但是得到的答复却往往不能令人满意,技术人员通常会说,“我的技术整体上和现有技术就不一样”。


因此,为了找到与现有技术具有区别的技术,就需要服务机构的人员帮助技术人员,把研发技术进行分解并层层剥离,找到他们共同认可的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点,并把包含这些区别点的技术作为“高价值专利”的备选技术。


2.选择让产品性能优势能够突显的技术


如果一项技术是为了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而采用的替代技术,它虽然与现有技术具有区别,但这仅仅是技术人员为了提供一套替代技术的可选择方案,如果在技术效果上并不能让产品的性能优势突显出来,那么这样的技术通常难以获得市场特别认可,从而缺少一定市场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并非是非常挑剔的,而是很人性化的。如果一项技术方案在技术性能效果上哪怕只有一点点的提升和改进,也可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所以,技术人员在进行研发时,不能脱离市场来谈技术,要多和市场人员沟通,将关注点集中在与市场关联的技术效果的技术特征上,那么这样研发出来的技术,才具有能够让产品性能突显出来的可能性,才有可能得到市场的认可。


3.技术价值与复杂程度无关


此外,“高价值专利”并不代表其技术复杂程度就很高。有些容易被普遍采用的技术,其技术虽然较为简单,但是由于其操作的便利性或者其效果的直接性,而给使用者带来良好的客户体检,那么包含这些技术的专利也有可能成为“高价值专利”。相反,有些技术复杂程度虽然很高,也具有一定的技术效果,但是,由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反映更好,或者因为缺乏配套技术而难以实施等,其有可能就不被市场所接受。


虽然专利价值的高低并不完全取决于技术的难易程度和复杂程度,但是“高价值专利”还是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技术先进性的,否则既有可能不满足专利法的最低要求,又有可能不能区别于其他专利而突显其价值所在。


二、如何做好专利的布局规划


专利布局规划的好坏,反映着企业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力度,也决定着企业对未来市场的把握程度。在专利布局规划之前,必要的查新检索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去除一些技术人员认为有价值,而实质上已经被现有技术披露的技术。同时,在众多国家中,对发明的保护力度明显优于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力度,因此,选择发明专利来保护“高价值专利”是众多企业的选择。除此之外,在专利布局规划过程中,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1.确定保护的区域范围


虽然大部分企业目前的主要目标市场在国内,但也有一些企业的目标市场在美国、欧洲或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同时也不排除企业未来市场有可能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那么选择好与市场匹配的专利保护区域范围就十分重要。是先在中国申请还是先在其他国家申请,以及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还是通过PCT途径进入其他国家,这些都需要事先做好规划。


2.规划专利的组合模式


“高价值专利”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上,是否能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仅靠单一的专利是难以实现的,它要靠一系列的专利组合来实现,并且这些专利组合应当在彼此之间起到相互支撑的作用。


通过布局规划,构建出强有力的、系统性的、有组织的、更具竞争力的专利组合。通过专利组合可以实现多个“技术点”之间有序的、集团的和阵地化的排布,以网状的、树状的或伞状的形式,覆盖到产品上游的材料和半成品等,以及下游的产品应用和再开发等,从而使得整体上的专利布局规划更具有强大的威慑力。


三、如何实现权利的稳定有效


作为专利而言,无论是技术挖掘得再好,布局规划得再完备,但是如果专利申请不能获得授权,或者专利权的稳定性不高,再或者授权的专利不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利益,那么这样的专利权往往起不到真正的作用,那只能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因此,专利权利法律保护的坚实程度是一件专利技术实现其真正价值的有效保障。


其中,权利要求书的好坏是专利保护力度的重要体现。而这主要体现在专利的权利要求撰写上,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的权利要求主要应针对技术发明点撰写,并且逐层递进式地展开;尽量少写与技术发明点无关的权利要求,这样的权利要求对专利的稳定性并无太大贡献。在权利要求的语言描述上,要注意不同的描述方式的利弊,比如,采用功能性的或上位性的表述,可增大权利的覆盖范围;采用一些具有自身特点的表述,可增大授权的可能性;采用直接的或便于识别的表述,可增加侵权的可辨识度;而采用以上多种方式,分别撰写多组相互独立的权利要求,则可全面保护核心技术。


此外,培育“高价值专利”还需要建立服务机构与企业技术人员长期顺畅的沟通机制,以及服务机构内部的质量管理机制、质量监督机制、风险防控机制和价值评估系统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创造条件,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保障“高价值专利”的有效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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