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PCT与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关系
时间: 2015-11-02 {ms:cfield.company/} 张文华 阅读量:

作者:张文华

一般而言,企业的本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社会经济组织。由此可见,企业的目的便是盈利,而"盈利"又与"市场"是不可分割的。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已经不满足于国内市场,已经或开始向海外市场进军,但是,在拓展海外市场的过程中,却频繁遭遇专利围堵,致使海外市场受到影响,例如,去年第四季度,小米在印度遭遇爱立信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纠纷已经成为国际厂商进行市场博弈的重要手段。国内企业中,即使是中兴、华为等以研发和创新为支点的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也面临着来自其他厂商的专利纠纷。

那么中国企业如何才能在海外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呢,一个有效途径便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途径加大在海外市场的专利布局,企业进行海外布局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只有在海外市场进行了一定的专利数量的专利布局,才能在竞争激烈的海外市场(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较为成熟的市场)博弈中取得一定的话语权。在市场所在地区或国家的专利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在该市场的博弈能力,真正做到"进可攻,退可守",在该市场的专利博弈中做到游刃有余;

在开拓海外市场走向世界的过程中,拥有一定的国际专利申请的数量,也从侧面反映了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以及专利保护的成熟程度,这样在进行商务合作谈判过程中可以较易获得合作方的信任。例如,在企业融资时,如果企业在市场进行了一定的专利布局,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方的投资风险,而事实上,目前在风险投资领域,投资方已经将融资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的考察因素;关于这一点,所幸一些中国企业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例如,中兴通讯已经连续五年占据PCT申请量前五,其通过PCT途径申请的专利已经分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及重要新兴市场国家。

 

正如上面所述,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经济组织,而要实现盈利,成本控制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毫无疑问,进行专利布局是需要一定的支出成本的。华为的宋柳平博士在一个专利运营峰会上曾经提出一个观点,没有转变成现金流的专利都是成本。因此,要想抵消进行专利布局所产生的成本甚至实现盈利,还要在布局的专利到达一定的数量时,结合企业的自身战略进行专利的运营,将专利转化为价值,例如主动发起侵权诉讼,要求侵权方支付一定的专利许可费用;与竞争对手进行专利的交叉许可等等。

前面已经提及了企业进行专利布局的必要性,那么国内企业为何要选择PCT途径如何进行海外专利布局呢?众所周知,企业向外进行专利申请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一种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途径。

其中,对于巴黎公约途径,在向多个缔约国提出专利申请时,需要在申请日首次提出首次申请的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各个缔约国分别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而PCT途径则由于其对国际申请程序的简化,更符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

比较成熟的国内企业基于时间、成本、市场等因素大多会选择使用PCT途径,那如何才能有效地使用PCT途径进行海外专利布局呢,笔者认为,要达到该目的,需要对PCT申请途径的各个阶段进行充分了解,才能充分利用该途径进行对外专利申请:

PCT途径主要包括两个阶段,即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又分为:国际申请的提交、国际检索阶段、国际初步审查阶段(应申请人要求而启动,不是国际专利申请的必经程序)、国际公布阶段;国家阶段则是所选择进入国家对专利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对专利进行授权。以下结合PCT途径的各个阶段说明企业应当如何比较充分地利用PCT途径向外进行专利申请。

 

一、PCT国际阶段

1、国际专利申请的提交

由于从申请费用角度而言,在对外申请提出阶段由于PCT途径只需要向其选择的国际局提交一份申请即可,而不必向每个目标申请国均支付申请费用,因此,企业所选择的目标申请国越多,PCT途径的费用优势也就越明显,同时,由于仅需要向受理局(即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费用,也简化了缴费程序。

从程序上来看,作为申请人的国内企业,仅需要使用一种语言(中文或英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份申请便可以享有国际申请日,即在PCT国际申请阶段所指定国家中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因此,程序较为简单。此时,申请人可以先指定所有PCT的缔约国,然后在进入国家阶段时根据市场需求、申请成本、企业可承担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所要进入的国家或地区,这样,申请人可以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

2、国际检索阶段

在国际检索阶段,对于每个专利申请,一般均会经过国际检索,申请人会得到国际检索单位(在中国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在该国际检索报告中,会写明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初步意见,该初步意见是无约束力的。

此时,申请人需要对国际检索报告进行认真分析,确定国际检索报告中的意见是否合理,如果有一定的合理性,则可以根据该初步意见调整该专利申请的策略,例如在该初步意见为负面意见时(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撤回或终止该专利申请的后续程序(例如决定是否进入国家阶段),反之,则继续向外申请。

当然在该阶段,申请人还可以对国际检索报告中的书面意见提出质疑或者依据该书面意见决定是否要修改申请文件,此时,需要启动国际初步审查阶段,以期得到一份具有正面意见的初步审查报告。

 

3、国际初步审查阶段

该阶段是一个可选的阶段,即申请人可以根据专利申请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该阶段。一般而言,由于某些国家会参考国际检索报告中的意见,如果国际检索报告中的意见是负面的,则可以启动该阶段,对国际检索报告中的意见进行争辩或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获得一份具有正面意见的初步审查报告。

4、国际公布阶段

专利合作条约中规定,PCT国际申请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届满后会由PCT国际局进行公布,由于不同企业的专利管理策略不同,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国际公布进行一定的操作,例如申请人可以要求国际局对专利申请进行提前公布,或者,申请撤销PCT国际申请的公布等。

二、国家阶段

对于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国际申请,其选择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相对于巴黎公约途径多出了18个月的时间(即其允许申请人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多个国家提交译文并缴纳费用即可),这样,可以使得申请人有更多的时间选择所进入的国家,并及时调整专利申请策略,尤其是对于技术更新较快的行业,例如通信行业,其技术更新速度是很快的,从八十年代到如今,短短的三十年时间,移动通信技术已经从2G移动通信技术演进至如今的4G甚至5G移动通信技术,其技术更新速度可见一斑。再例如,前几年炒得火热的等离子显示技术,其画面显示虽然能够获得业内的高度认可,但是,由于市场因素,在去年第四季度随着长虹电子对该技术的放手,世界上最后一家等离子电视生产厂商也退出了等离子电视市场,这时,是否还需要保留涉及等离子显示技术的专利以及是否需要对外提出国际申请,这就需要慎重考虑一下了。

因此,申请人采用PCT途径向外申请,在选择专利申请所要进入的国家时,可以有充分时间考虑技术的商业价值、市场前景、竞争对手的市场动态等,例如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可以根据行业内技术更新情况或技术发展趋势,及时对某项基础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的海外市场专利布局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中国企业在进军海外市场时,可以从上述几个方面充分了解PCT途径的各个阶段,并结合企业本身的当前需求、专利可投入成本和企业长远利益,制定或调整专利策略,笔者相信,随着国内企业对海外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利用PCT这一有效工具在海外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甚至掌控海外市场,进而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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