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LV被取消两项商标权
时间: 2015-06-01 {ms:cfield.company/} 陈伟莉 阅读量:

近日,欧盟法院裁定,取消路易·威登(LV)所拥有的两项商标权:棕色和米色棋盘图案以及黑色和灰色棋盘图案,原因是这两种格纹图案与其他格纹图案的差别"不够明显",不符合商标必须具备的"识别性"和"原创性"。

据了解,LV的这两种棋盘图案分别于1998年8月27日和2008年11月21日登记注册。

有意思的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LV都在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对菱形格子的"垄断",没想到这两项商标权最终被同行以法律手段剥夺了。

"一切皆因垄断而起。这次的案件由德国著名零售品牌Nanu-Nana于2009年发起。这次由第三方申请取消商标的初始注册者案例,或许将带动更多的反奢侈品牌垄断行为,给已经处于下行状态的奢侈品行业再次‘添堵’"。一位不愿具名的奢侈品牌工作人员表示,反垄断是奢侈品牌在商标战中屡屡败下阵来的一大原因。

对此,一些消费者称,以后都不会再购买LV的棋盘格的产品了,因为这样的判决会令假货横行。但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还尚不能预估该判决对市场的影响,但该判决势必会阻碍LV的打假行动,也会进一步动摇消费者对棋盘格纹产品的信心。

(来源:中国民航报)

【评析】

陈伟莉:欧盟法院以棕色米色棋盘图案和黑色灰色棋盘图案这两个格纹图案与其他格纹图案的差别"不够明显",不符合商标必须具备的"识别性"和"原创性"功能为由取消了LV所拥有的这两项商标权。如此看来,LV对棋盘格纹的"垄断"已经在欧盟被同行用法律手段剥夺了。

我们作为中国的消费者,最关心的还是这两个格纹图案的商标在中国是否也会有同样的遭遇,是否也会被质疑是否还具有作为商标区分商品产源的功能。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就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对于棕色米色棋盘图案和黑色灰色棋盘图案本身来说,作为商标的显著性不是特别强。但是众所周知,棋盘格纹图案是LV的经典设计,在LV每年的新品发布会现场总会看到棋盘格纹的元素。随着LV的海量广告宣传,我们也将棋盘和LV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棋盘格纹图案也已经具有了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但是目前市场上,"傍名牌"、"搭便车"的非常多,假货横行。很多商家看到了LV棋盘格纹图案在奢侈品行业的极高知名度,大量的摹仿和抄袭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以至于在大街上看到LV棋盘包、棋盘手袋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想这是LV正品吗?这样,LV通过使用和宣传所建立起来的LV与棋盘格纹图案的唯一紧密指向关系被一步步的稀释和击垮,导致消费者对这个棋盘格纹图案的青睐度越来越低。如果LV在中国打假维权不力,最终,在中国,LV也很有可能面对跟欧盟法院类似的裁定,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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