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公布五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时间: 2022-01-24 02 阅读量:

为警示和教育广大市场主体,震慑侵权假冒行为,推动山西省临汾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现向社会公布临汾市五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洪洞县程某某网络销售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称在某互联网平台购买的“贵州茅台”(53°飞天茅台)酒涉嫌假冒,执法人员立即对两家涉案的顺丰快递公司洪洞营业部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两家营业部内存放待举报人提货的“贵州茅台”酒共8件(规格6瓶/件,500ML/瓶)。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鉴定,属涉嫌侵犯该公司“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经查,该批涉嫌假冒“贵州茅台”酒寄件地址填写的是贵州省遵义,但真实的发货地是安徽合肥市,快递记录显示当事人程**寄件运单号共计155条,收件人地址涉及山西、江苏、浙江、广西、河南、重庆、新疆、海南等多个省市。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存在销售假冒商品的犯罪嫌疑,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规定,将该案件移送洪洞县公安局,同时抄送洪洞县检察院。


  2021年11月份洪洞县公安局集中警力,分别在河南信阳、安徽合肥将制假售假的涉案人员10余人一举抓获,涉案值400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扩大战果中。


  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百货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1年3月11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食药侦大队移送案件通知书“段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线索。经查,该店经营负责人段某某现场提供不出相应批号产品进销货凭证,移送时所附证据线索表明当事人段某某曾回收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白酒)进行销售,经鉴定均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商品,违法经营额共计177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8885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不仅对公安前期扣押侵权汾酒(未销售)进行证据查证,还主动联系注册商标权利人当事人经营场所在售的汾酒进行了检查,准确查明了当事人回收侵权汾酒的数量,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侯马市某烟酒店经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1年5月20日,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侯马市某烟酒店营业场所内发现有侵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品,购进价共为13500元,货值为16489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品,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类案件的查办,使酒类经销商深刻理解了守法、诚信经营的重要性,认真整改其在经营过程中不诚实、不守信的行为,以此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尧都区某服装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1年5月11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举报,反映临汾市尧都区东高河村某服装店销售侵犯安格洛联营公司注册商标“BOYLONDON”专用权。经查,发现该店经营有“BOYLONDON”及“鹰图案”标识的相关服装,佛山市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了鉴定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侵犯安格洛联营公司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商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6240元的行政处罚。


  商标专用权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润,商标侵权案件出现了涉及面广、专业化、科技化的趋势,销售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严重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浮山县赵某某销售侵权假冒汾酒案件


  2021年6月29日,浮山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移交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辆车号为晋L3***F的白色面包车,该车由浮山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拖入浮山县市场监管局后院,当时没有车主,车门紧锁,从车窗玻璃看到车内装有多箱老白汾酒涉嫌违法经营。


  经查,当事人赵某某主动找到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检查拿出车钥匙打开车门配合执法人员对车内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车内载有35箱“杏花村”商标封坛15年老白汾酒。经委托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对该酒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侵权假冒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酒品35箱,处罚款24000元。


  通过侵权案件的处罚,警示一些生产经营者要合法经营,也警示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侵权商品,增强对商标的保护意识,加强商标管理,制止商标侵权现象的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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